工讀辦法
工讀辦法
一、對象:凡是本系學生,皆有工讀之資格
二、欲申請工讀之同學,請於開學第一週(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午前),至系辦登記。
三、系辦以急需工讀且有責任感之學生作為優先考量之依據。
琴房工讀規章:
一、工讀生主要負責系館之開關(包括2F、3F、6F、7F)、臨時狀況之處理,2、3、6、7F琴房教室與走廊之清潔,打掃與張貼海報之工作,以及清洗冷氣濾網。
二、工讀時間一定要在工讀地點,不得隨意離開,工作日誌放置於各樓層佈告欄,請務必勾選當天工作內容並簽到,系助每天一大早會檢查前一天工讀者之負責範圍,故未簽到者或負責範圍骯髒雜亂者,第1次警告,第2次就直接扣除當次工讀費用。
三、請假要兩天前提出申請,需找到人代班後,並經系辦同意後,才准予請假;違者永不錄用。
四、鑰匙必須親自借用與歸還,並妥善保管,若有鑰匙外流的情況發生(含鑰匙外借,或私自複製),除扣工讀費用之外,必將提校記過處分並報警處置。
五、督導嚴禁攜帶任何食物飲料於琴房內(除白開水外,但不能放置於鋼琴上。)
六、若琴房有任何物品損壞,需通報系辦。
視聽圖書室工讀內容:
一、本系視聽圖書室開放時間之開關,以及打掃清潔圖書室、學生活動區、301、302教室之清潔工作。
二、視聽圖書室之管理。含書籍、樂譜、CD、DVD等資料借還之登錄與歸位,影印機視聽器材之維護。若有任何損壞,需通報系辦。
三、新增圖書、有聲資料之登錄工作。
四、工讀時間務必在工讀地點,不得隨意離開,亦不可請非工讀生坐在櫃檯崗位上。
五、嚴禁攜帶任何食物、飲料入內。
六、3F視聽圖書室、教室、走廊與用餐處之清潔。
七、每週輪流盤點該週之借書狀態;每學期期末考前一週之周五,請負責老師共同進行所有圖書、有聲資料之盤點,若有任何遺失,則請工讀生共同負擔賠償之責任。
八、視聽圖書室工讀時段:
九、請詳閱視聽圖書室之進館須知、借用規則、使用說明等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