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樂申請須知及表格
109學年度 室內樂申請須知
有意於109學年度修習室內樂的同學,請依以下規定辦理:
請先自組室內樂團(如雙鋼琴、鋼琴三重奏、弦樂四重奏、木管五重奏…等),於 2020年5月20日(三)前將申請單送回系辦審核。(不須先找指導教師,申請單不需教師簽名,不確定編制是否可行者,可至系辦詢問)
注意事項:
(1)每人只能參與一組,不可義務性幫忙。
(2)室內樂課程至多修習二年,開於大二、大三。升大一同學不能選修,升大四同學之前未曾修習或僅修習一年者,可下修。
請依規定時程辦理,逾期不得選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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