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樂申請須知
有意修習室內樂的同學,請依以下規定辦理:
請先自組室內樂團(如雙鋼琴、鋼琴三重奏、弦樂四重奏、木管五重奏…等),請填申請單並在規定時間內將檔案上傳至系辦粉專公告之google表單。不須先找指導教師—(有希望的指導老師可以備註),不確定編制是否可行者,可洽詢系辦。
注意事項:
(1)每人只能參與一組,不可義務性幫忙。
(2)室內樂課程至多修習二年,開於大二、大三。升大一同學不能選修,升大四同學之前未曾修習或僅修習一年者,可下修。
請依規定時程辦理,逾期不得選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