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聽圖書借閱規則暨影列印規則
真理大學音樂應用學系 圖書及影音資料借閱規則(下載)
98年9月10日系務會議通過
本系學生:
所有期刊、圖書、樂譜及影音資料 (CD, DVD) 僅限於館內閱覽及使用,概不借出。如需圖書及樂譜資料,可在館內自行複印,但應遵守著作權法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
本系專兼任教師:
1. 可外借所有期刊、圖書、樂譜及影音資料。
2. 外借資料,所有類別總量不得超過五件,每件借期為7日。(借期以日為計算單位,包含例假日在內。)
3. 外借資料借期屆滿,如無他人預約,每件資料最多可續借一次,續借期7日。
4. 唯有授予公開播放權之公播帶,才可在課堂上使用,非公播帶不得在公共場合使用,請老師特別注意。
5. 教師因教學需要,可指定教學資料(館藏之期刊、圖書、樂譜及影音)。若需指定資料請以書面列出所需資料之清單,預先交給負責老師。指定資料不得外借。
6. 限教師本人親自借閱,不可委託他人代理。
逾期、遺失或毀損賠償
1. 每件每逾一日罰款新台幣貳拾元,例假日照算。
2. 借閱資料應善盡保管責任,如有遺失、毀損、圈點、評註或缺頁等情形發生,需照原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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