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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房開放時間暨借用規則

 

 

 

琴房借用規則:

1.琴房在活動中心3、6、7樓

2.開學後第3週或第4週會安排時間讓全系的同學填琴點(由系學會公告)。

3.填琴點的意思就是,同學們可以登記這學期每週固定哪些時間要練琴。
 平台鋼琴琴房每1小時是$160、直立琴琴房是$100、沒有鋼琴的空琴房是$50。

 範例:小明 星期一10-12am.登記2小時702琴房(平台琴房),星期三15-17pm.登記2小時709琴房(直立琴房)。這學期就收2小時*$160+2小時*$100=$520元。
小明可以於系上公告新的琴房表之後,每週一10-12am.在702琴房練習2小時、
每週三15-17pm.在709琴房練習2小時,直到學期末。

因此,每週想安排固定時間練習,就可以填琴點方式進行,填了琴點系辦會把你的時間寫在琴房外面使用時間表上面。(參見琴房表,灰底是老師上課的時間,其餘是同學的琴點)

4.若是臨時需要借用琴房,例如老師要補課或是要合伴奏,請先確定老師要上課的時間是星期幾的?點到?點,然後到6、7樓琴房查看琴房借用表上該時段是否有人借用,若琴房表上無老師上課、借用表也無人借用就請在該琴房外的借用表上填寫借用時段並且須到系辦公室將借用琴房及時段騰寫至系辦的琴房借用表。若欲借用的時段及琴房正好是其他同學或學長姐的琴點,那就請自行聯絡協調借用。

5.一般而言,如果本系學生到琴房後,看見正好無人使用的琴房、沒有老師上課的、不是其他同學的琴點就可自行進入琴房練習。

6.填琴點需在選課後以及教師上課琴房排好了以後進行,因此剛開學的前幾週,同學們看到沒有人使用的都可以進去練習。若是老師要上課則請讓出琴房至別間琴房練習。

7.術科考當天不算琴點,請勿長時間佔用。

琴房表

琴房表

琴房借用表

琴房借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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