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房開放時間暨借用規則
115 學年度 琴房借用規則
琴房全面管制,請遵守琴房規則,一起維護系上公物、愛護地球、節約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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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時間與計算方式:
6、7 樓琴房開放時間為每日 08:00 - 22:00。
琴點以「上下學期制」分別計算(填琴點起至寒/暑假結束)。 -
填琴點時間:
開學後第 3 週或第 4 週安排時間讓全系同學填琴點(具體時間由系學會公告)。 -
琴點登記與收費標準:
- 琴點以 2 小時起跳填寫,請確實填寫需要練習的時段。(706 無鋼琴,不開放琴點)
- 平台琴房:$320 / 2 hrs
- 直立琴房:$200 / 2 hrs
- 琴點時段可延續整學期。每週想安排固定時間練習,請務必填琴點。
- 系辦待琴點時間確定後會張貼於每間琴房門外。(灰底為老師上課時間,其餘為同學琴點)
- 每位同學琴點填寫以 2 小時為基準。最晚練習至 22:00。
【範例】
星期一 10:00-12:00 登記 2 小時 702 琴房(平台琴房)
星期三 15:00-17:00 登記 2 小時 709 琴房(直立琴房)
本學期琴點費用:$320 + $200 = $520 元。
公告新琴房表後,每週即可在上述固定時段前往練習至學期末。 -
臨時借用規定:
單次收費 $50 / 1 hr。- 先確定使用時間,至 6、7 樓檢視琴房門外借用表(確認無老師上課、無人借用)。
- 在該琴房外的借用表上填寫借用時段。
- 前往系辦公室,將借用琴房及時段騰寫於系辦的琴房借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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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科考日:
術科考當天不算琴點,請勿長時間佔用。 -
爵士鼓琴房調整:
401 教室因 4 樓改為課外活動組使用,爵士鼓已移動至 602 教室,擊樂同學優先填寫。 -
演奏廳租借:
租借規則同「演奏廳租借使用辦法」,不適用於琴點。 -
使用資格:
僅供音樂應用學系在學學生、外系選修音應系主副修課程學生購買琴點使用。畢業生若有琴點需求請聯絡系辦。 -
夜間管理:
22:00 為最晚練習時間。由系學會推選安排之 2 位琴房管理學生,負責檢查冷氣、電燈等設備是否關閉及門窗上鎖。(負責學生可提供每週 4 小時免費琴點) -
冷氣使用規範:
二樓演奏廳與七樓公共空間冷氣耗電量過大,七樓若非上課尖峰時段不開啟。
(七樓公共空間冷氣開啟時間只限 17:00 前琴房使用之尖峰時段) -
飲食禁令:
所有琴房禁止飲食。若違規造成環境髒亂或損壞樂器,需照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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