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大學音樂應用學系-徵聘藝術行政專長-專案教師一名
真理大學音樂應用學系誠徵專案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壹名公告啟事
公告日期:111年 06月01日
一、擬聘職級:專案助理教授(含)以上。
二、起聘時間:112 年 02 月 01 日起聘 。
三、面試時間:111 年 10 月 05 日(星期三)。
四、專長領域:具藝術行政管理相關領域專長。(一名,擇符合需求者錄取)
五、資格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校博士(含)學位以上或具助理教授(含)以上資格者。
2.須能承諾於教學研究之外,主動協助系務及實務實習工作,具服務熱忱。
3.相關領域之實務工作經驗。藝術行政專長者,須具備三年以上政府或民間機構與音樂藝術行政相關之工作經驗,或於大學任教相關課程達三年以上(請檢附證明)。
六、任教科目:藝術行政管理相關專業科目。
七、檢附資料:
(1)真理大學履歷表(如附件)及自傳,履歷表請附Email及可即時聯絡之行動電話。
(2)大學、碩士、博士學位證書影本及碩、博士修業歷年成績單影本(持外國學歷者需繳交外交部駐外館處檢驗完成之國外學歷證件及成績單)。
(3)如具助理教授(含)以上資格,請附教師證書影印本。
(4)碩士、博士論文(摘要)及歷年相關著作目錄,近五年著作如係專書請檢附專書壹冊,如 係期刊論文 請檢附期刊抽印本 ,發表期刊若符合 THCI、HCI、SCI、SSCI、TSSCI、EI 者等請註明。
(5)五年內所從事之研究計畫或產學合作相關證明文件資料(請標明擔任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
(6)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如與實務工作有關之作品、成果證明、獲獎紀錄、證照、專利、專案、計畫….等。
(7)曾經於其他大專院校之授課課程、可授課程(請附課程大綱或教學計畫)、專長領域、研究方向等。
八、其他注意事項:
(1)行政義務:新聘教師需協助系務或校務工作。
(2)有意者,請備下列資料,於111年9月30日前寄達「251 新北市淡水區真理街 32 號,真理大學音樂應用學系辦公室」,信封封面請註明 應徵音樂應用學系專案教師;或親自送達。
(3)檢附資料不全,或寄件逾期者,視為資格不符。經本系初選通過者,另行通知面談、試教(旅費請自行負擔),未通過者恕不另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如有其他疑問,請洽音樂應用學系:02-2621-2121 轉2403,林助理。
(4)其他相關規定依「真理大學專案教師聘任辦法」辦理。